根据《武汉轻工大学学籍管理工作规定》现将继续教育学院成人教育学籍学位专项工作程序化以规范管理、提高工作效益,促进我院继续教育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一、 新生入学注册程序
1. 新生入学注册前的准备工作:各校外教学点报备新生录取名单、收集新生入学登记表等材料交继续教育学院教务办公室。
2. 继续教育学院教务办公室根据各校外教学点合作协议和学校财务处核对缴费名单,无误后完成新生的分站点工作。
3. 审核“专升本”层次的新生资格,在网上平台不能自动审核通过的学员,及时通知校外教学点进行前置学历清查。
4. 办理转专业手续。
5. 根据录取电子档案等基础材料建立学籍档案。
6. 对未按期办理注册手续的新生,做好情况了解、核实、登记等工作。
7. 根据省教育厅的要求上报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数据,确保新生的基本信息(特别是身份证号、姓名、层次、专业等重要信息)准确无误。
8. 对未按期办理注册手续的新生,校外教学点和继续教育学院及时做好情况了解、核实、通告、登记等工作。
二、 学籍异动程序
1、转专业
1) 新生报道后,允许转专业一次,学籍异动完成后按新专业进入线上线下学习。
2) 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归属校外教学点的学生填写《学籍异动汇总表》并由归属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3) 学生填写转专业申请表(归档);
4) 继续教育学院在申请表上审核并加具意见;
5) 学信网完成流程;
2、转学
转出:我院录取的成教新生原则上不转出他校,确有特殊情况须转出的,报院行政负责人审批。
转入:
1) 由本人向继续教育学院教务办公室提出转入就读的申请报告;
2) 由继续教育学院出具同意转入证明;
3) 本人持我校同意转入证明,回原就读院校提出转出申请、填写转学申请表(一式三份)、原就读院校审批并盖继教院公章;
4) 本人持原就读院校已审批的转学申请表(一式三份)和录取名册复印件,到继续教育学院教务办公室办理本校及上一级审批、接受、备案等手续。
5) 转学申请表妥善归档(省教育厅一份、转出学校一份,转入学校一份),学生毕业后交学校档案室。
三、毕业电子注册及毕业证办理:
1. 填写毕业生登记表,教务办公室毕业时审核盖章;
2. 电子照相,校外教学点在毕业前半年内集体办理;
3. 审查学历电子注册的信息:
1) 学籍管理员提供预计毕业的学历注册信息;
2) 学生本人按照要求对学历注册的信息进行认真仔细审核、校正,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报教务办公室;
3) 对校正后的信息汇总,汇总后反馈给学生或站点进行确认。
4) 根据财务处签字确认后的清费名单汇总毕业名单。
4. 学籍管理员按照省教育厅的要求上报我校学历电子注册数据;
5. 跟踪上报的学历电子注册数据,收集分析问题,提出解决意见并及时汇报;
6. 毕业生名册经0A系统审核后严格按名册名单打印毕业证;
7. 办理毕业生档案(录取新生入学登记表,成绩单,毕业生登记表等);
8. 发领取毕业证通知,按程序发放毕业文凭和毕业生档案。
9. 文凭发放程序:
教务办公室开具“文凭发放审批单”一式两份(站点须有分层次、类别统计表,附名单)→财务处清算费用(结清签字盖章)→教务办公室 →(签字)→分管领导签字→领取证书和档案。
四、成人学士学位办理流程:
1.准备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四六级成绩证明或学位外语成绩、在校期间成绩单、电子登记照片、《武汉轻工大学成人学士学位申报总表》;
2.校外教学点在领取毕业证书后,即可对符合成人学士学位申请条件的毕业生收集材料;
3.相关材料汇总后,校外教学点填写《武汉轻工大学成人学士学位申报总表》、《四六级信息汇总表》,报送材料到教务办公室;
4.教务办公室办根据学位申报条件审核站点报送信息,汇总学位申报信息;
5.符合条件的名单报送分管领导审核,经确认后上传OA系统,报武汉轻工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后方可授予成人学士学位;
6.编制学位授予决议,根据决议上报学位信息至学位授予信息报送(备案)系统;
7.印制学位证书;
8.审核后组织发放(学位证书不收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