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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20日 00:00 点击:[]
职业技能鉴定公告
(2016年第四期)
按照湖北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安排,我校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定于2016年12月24日,将对申请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在校生(23名),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业 (工 种): 公共营养师
二、级 别: 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三、鉴定时间及地点:
公共营养师(地点:常青校区3号教学楼)
2016年12月24日8:30-10:00 理论考试
10:10-12:10 实操考试
监督电话:027-85841652
武汉轻工大学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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