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为了做好2014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办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办时间
2014年下半年我省自考毕业证网上办理工作分两个阶段,具体安排如下:
(一)毕业生网上申报时间:11月19日~11月24日
(二)信息确认时间:11月24日~11月26日
二、办理范围
符合毕业申报条件的自学考试考生
三、申报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可以申报毕业:
(一)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二)按专业考试计划规定完成全部课程考试且成绩合格(包括毕业考核、实验、实习及技能考核);
(三)课程顶替、课程转考符合规定。外省转考考生在我省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的合格成绩,方可在我省申请毕业(户口迁移者、军人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作变动、被普通高等或中等学校录取者除外);
(四)申请独立本科段专业毕业的考生,须通过网上本科毕业资格认定;
(五)如有考试违规记录的,已达到推迟的毕业年限。
四、考生申请毕业所需材料
(一)经省考试院自考毕业办证系统打印的《毕业生申请表》一份(考生必须签字)。
(二)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一份;
(三)准考证原价及复印件;(准考证遗失的考生须由档案所在地出具贴有相片的准考证遗失证明;)
(四)两寸蓝底登记照片两张;
(五)姓名有误的考生,必须以电子档案姓名申请毕业,但必须在申请表的补充说明处说明,同时:
1.属音同字不同的现象,须持身份证和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当地公安部门(派出所)出示的曾用名证明,到档案所在地提出更名申请;
2.属更名换姓的现象,原则上不予更改,如果有特殊情况必须更改的,除须持身份证和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当地公安部门(派出所)出示的曾用名证明外,还必须具有市级以上更名换姓的公证书原件,到档案所在地提出更名申请。
五、上交时间
有毕业生的相关学院,将所有办证材料按毕业生名册(省考试院毕业办证系统打印)的顺序,按年级及专业为一组于11月25日前交继续教育学院自学考试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考生在网上申报过程中,如遇到疑问,可在11月19日至11月26日的8:30至17:30拨打电话(027-51867658)进行咨询。
自学考试办公室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