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籍考生2016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报名资格申请条件及流程》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教育考试机构,各主考学校,各学习服务中心: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5〕9号)文件精神,自学考试在籍考生报考2016年硕士研究生考试须在2016年9月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自学考试本科学历。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文件要求,保障我省部分能在规定时间内全部课程(含实践性环节和毕业考核)考试合格的在籍自考生的合法权益,我院制订了《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籍考生2016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报名资格申请条件及流程》,请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并做好考生宣传工作。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2015年9月17日
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籍考生2016年硕士研究生考试
报名资格申请条件及流程
一、申请条件
(一)主考学校举办的自考全日制助学班专业2012年及以前注册的考生,提供的材料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准考证原件、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学籍登记表》。
(二)面向社会开考专业、行业(部门)委托开考专业、本科衔接教育专业的2014年及以前注册的考生,提供的材料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准考证原件、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学籍登记表》、国民教育序列专科毕业证原件及通过学信网在线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
二、申请流程
第一步:填写《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籍考生2016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报名资格申请表》。申请表样式请考生登录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www.hbea.edu.cn)下载。
第二步:查询打印《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学籍登记表》。考生到湖北省教育考试院考生服务大厅查询、打印《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学籍登记表》。
第三步:助学单位意见。参加自学考试助学的考生到所在助学单位提交申请表盖章。
第四步:主考学校初审。考生持申请表、《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学籍登记表》及相关证件等材料到自学考试专业主考学校初审盖章。面向社会和行业(部门)委托开考专业主考学校详见附件1。
第五步:省自考办现场审查。考生持已经盖章的申请表、《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学籍登记表》及相关证件等材料到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沙湖考试基地现场审查,审查通过的在申请表上加盖公章。
第六步:考生持审查通过的申请表等材料,按照2016年湖北省硕士研究生考试报名相关要求办理。
三、申请时间及其他事项
(一)申请起止时间:2015年10月19日-11月10日(节假日除外)。
(二)省自考办受理申请材料地址: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沙湖考试基地3号楼103室(武汉市武昌区友谊大道学院路12号)。
(三)《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学籍登记表》查询打印地址:湖北省教育考试院考生服务大厅(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47号)。
(四)主考学校举办的自考全日制助学班及本科衔接教育请考生咨询专业举办学校(普通高校)。
附件:
1. 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面向社会和行业(部门)委托开考专业及主考学校列表附件1.doc
2.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籍考生2016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报名资格申请表附件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