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促进学校成人教育工作健康持续发展,强化函授站管理,进一步规范函授站办学行为,不断改进函授教学工作,切实保证成人教育办学质量,根据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 湖北省高等学校成人高等教育函授站管理办法>的通知》(鄂教高【2006】10号)和《关于开展全省高等学校成人高等教育函授站教学及管理工作评估的通知》(鄂教高【2006】11号)的文件要求,结合学校成人高等教育函授站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评估实施办法。
一、评估范围
经学校审核备案的在全国各地设立的成人高等教育函授站,均需参加评估。
二、评估内容
1.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及依法办学的情况。
2. 机构设置及人员到位情况。
3. 教学条件和服务设施的建设完善情况。
4. 开展教学活动的情况。
5. 函授站管理情况。
6. 函授站整体办学效果和社会反响。
三、评估程序
1. 函授站需在每个学期进行期中教学检查和期末进行教学工作总结,在检查总结的基础上,每年年底进行自评工作,并将期中教学检查结果、教学工作总结和自评结果上报学校。
2. 学校在各函授站自评的基础上,确定被评估函授站名单并通知被评估函授站及设站单位,确定评估时间。
3. 每个被评估函授站根据评估指标体系组织人员自评,写出评估报告,并提供相关背景材料和支撑材料,于评估前将评估报告送交学校。
4. 学校组织专门人员对函授站进行考察评估,并根据函授站自评报告和现场评估及有关意见,形成评估结论。
四、评估结论及处理
1. 函授站评估结论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
2. 函授站机构健全、设施优良、管理规范、工作到位、办学质量高、社会反响和发展前景好,无任何违纪违规行为可确定为优秀。
3. 评估不合格的函授站限期一年整改,整改期间停止招生。整改期满后进行复评,合格的恢复招生,不合格的予以撤销。
4. 凡违反国家教育方针,存在乱招生、乱收费、管理混乱、学生和社会反映强烈的;招生严重不足(连续两年招生不足30人)、办学难以为继的函授站一律评为不合格,并予以撤消。
5. 被撤消设站资格的函授站一律不得再以武汉轻工大学的名义继续招生,遗留问题由设站单位与学校妥善解决。
附件:
武汉轻工大学函授站教学及管理工作评估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评 估 项 目 |
评 估 要 点 |
说 明 |
准 备 资 料 |
等 级 |
A |
B |
C |
D |
函
授
站
办
学
思
想
与
定
位 |
办
学
定
位 |
函授站办学定位 |
1、办学目标
2、办学定位
3、办学层次及形式
4、服务对象
5、学科类别
6、专业设置 |
函授站根据当地社会发展需要和自身条件,明确办学目标、定位、类型、生源层次、学习的专业 |
1、办学规划、总结等
2、设站单位报告
3、建站协议书
4、函授站备案表 |
办学目标明确 |
办学目标比较明确 |
办学目标基本明确 |
办学目标混乱 |
办
学
思
想 |
函授站办学观念 |
1、教学质量
2、教学保障及措施
3、教学 |
与时俱进,具有时代特征的教育思想;根据自身实际制定出切实可行的质量管理制度并贯彻执行;有工作计划与总结;能处理好函授站与其他工作关系 |
1、生源分析、教学改革材料
2、规章制度
3、管理文件
4、办学是否已纳入依托单位工作计划及资金投入
5、有分管领导和专人管理 |
资料齐全、制度完善、保障得力、教学质量高 |
资料比较齐全、制度比较完善、保障比较有力、教学质量较高 |
资料基本齐全、制度基本完整、能够保障教学、教学质量一般 |
资料不齐、制度基本不完整、教学不能正常运行、教学质量差 |
办
学
资
格
与
行
为 |
办
学
资
格 |
建站办学手续 |
1、建站手续
2、办学手续
3、审批手续
4、年度检查 |
依托单位法人资格、办学或培训资格、教育行政批复、联合办学相关协议及各种审批手续 |
1、依托单位相关资料、审批手续和年检资料等
2、联合办学相关资料、审批手续和年检资料等 |
严格履行办学手续、相关资料完备、按时参加年检 |
履行办学手续、相关资料齐全、及时参加年检 |
能够履行办学手续、相关资料比较齐全、参加年检 |
办学手续残缺、相关资料缺失、没有及时年检 |
办
学
行
为 |
依法建站办学 |
1、依法建站
2、依法办学
3、建站办学行为规范 |
建站办学依法进行,没有违法违纪行为。各种宣传、收费、聘任、管理、教材等都遵循相关法律法规。 |
1、拥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
2、无违法违纪行为。
3、有关部门批准、审核的有关手续 |
严格依法建站办学,行为规范,管理严格,无违纪事件 |
严格依法建站办学,行为比较规范,无原则性违纪事件 |
依法建站办学,行为基本规范,无大违纪事件。 |
建站办学行为违反有关规定,违纪事件时有发生。 |
机
构
与
队
伍 |
管
理
队
伍 |
整体结构状态 |
1、管理机构设置合理
2、职责明确 |
函授站配备合格的管理人员,结构合理,各负其责 |
1、机构设置文件
2、职责规定
3、任命文件
4、负责人简介及证书(复印件)
5、长期聘用合同
6、人员一览表
7、所有相关资料 |
结构合理、站长素质高、配备了合理的工作人员 |
结构比较合理、站长素质较高、配备了比较合理的工作人员 |
结构基本合理、站长素质一般、配备了基本合理的工作人员 |
结构不合理、站长素质底下、配备了不合格的工作人员 |
函授站负责人 |
1、依托单位正式职工
2、负责人情况 |
管理队伍整体状态 |
1、聘用状况
2、人员组成结构 |
师
资
队
伍 |
授课教师 |
1、具有教师资格证
2、中级职称以上 |
具有教师资格证、专科以上学历、中级职称上课经验丰富的教师 |
聘用教师学历、职称、资格、单位等个人资料及证书 |
资料齐全 |
资料比较齐全 |
资料基本齐全 |
资料残缺 |
办
学
条
件 |
教学基础设施 |
教室、图书室、实验室 |
1、教室面积及人均面积
2、图书室及实验场所 |
有自己或有三年租用合同,能安全使用的教室、图书资料室、实验室 |
教学用房房产及设施的资料或合用租借协议,人均面积 |
教学设施能够满足教学要求 |
教学设施可以满足教学要求 |
教学设施基本满足教学要求 |
教学设施不能满足教学要求 |
管理基础设施 |
办公室、教学办公设备、档案资料室 |
1、办公室面积
2、办公设备
3、资料保存 |
有能安全使用的专用办公用房 |
教学用房房产及设施的资料或合用租借协议 |
办公设施能够满足教学要求 |
办公设施可以满足教学要求 |
办公设施基本满足教学要求 |
办公设施不能满足教学要求 |
生活基础设施 |
生活设施 |
宿舍、食堂、澡堂、活动场所等及设施 |
有能安全使用的生活设施 |
生活设施的资料或合用租借协议 |
生活设施能够满足安全卫生要求 |
生活设施可以满足安全卫生要求 |
生活设施基本满足安全卫生要求 |
生活设施不能满足安全卫生要求 |
教
学
过
程
管
理 |
教学文件管理 |
教学计划、教学大纲 |
教学计划、执行情况和按大纲上课 |
教学计划按年度、学期保证开课,按大纲教学 |
1、各个专业的教学计划和课程教学大纲
2、有教学进程表、开课计划和课程安排表 |
有符合培养目标的教学计划并认真执行和按教学大纲授课 |
有比较符合培养目标的教学计划并能够执行和一般按教学大纲授课 |
有基本符合培养目标的教学计划并基本能执行和基本按教学大纲授课 |
有符合培养目标的教学计划并没有执行和没按教学大纲授课 |
教学运行管理 |
各种教学制度 |
健全的教学运行、管理制度 |
岗位职责和管理制度、质量标准,教学检查记录和考勤记录 |
1、各个办公室岗位职责范围
2、管理制度汇编
3、教学质量标准
4、各种管理记录 |
管理制度和教学质量标准、教学和管理记录齐全 |
管理制度和教学质量标准、教学和管理记录比较齐全 |
管理制度和教学质量标准、教学和管理记录基本齐全 |
齐全管理制度和教学质量标准、教学和管理记录缺失 |
教学质量标准和检查 |
完善的教学质量标准和检查制度 |
教学管理 |
制度的执行情况 |
教材管理 |
教材质量和供应 |
教材供应能满足教学需要 |
按时、按要求、按质、按量提供学生教材 |
1、使用教材标准及制度
2、发放记录 |
制度和记录齐全 |
制度和记录比较齐全 |
制度和记录基本齐全 |
制度和记录缺失 |
档案管理 |
文档 |
各种教学文件、文档、记录 |
|
各种教学制度、标准、职责和管理制度、管理记录 |
文档规范齐全 |
文档比较规范齐全 |
文档基本规范齐全 |
文档杂乱缺失 |
教学秩序 |
理论教学 |
教学进度、记录 |
各种教学记录和考勤、实践教学协议和实验室或租用协议 |
1、各种教学记录和考勤
2、实践教学协议和实验室或租用协议 |
教学秩序正常 |
教学秩序比较正常 |
教学秩序基本正常 |
教学秩序混乱,不能维持教学 |
实践教学 |
实践基地 |
实验教学 |
实验室 |
考试管理 |
考试组织和考风考纪 |
考场、试题要求、考试安排、考风建设 |
考场、考试须知及试题组织规定 |
1、试题组织规定
2、考场考试选择须知
3、考风建设措施 |
按规范组织考场考试、考风好 |
按规定组织考场考试、考风比较好 |
能正常组织考场考试、考风一般 |
不能正常组织考场考试、考风差 |
学
员
管
理 |
学习管理 |
班级活动管理 |
班级资料、班主任、各种评比制度 |
专人管理、学生管理机构、学生团学等组织,制度 |
1、班主任、学生会
2、学管机构、制度、记录和文件 |
配有班主任、管理机构、制度完整 |
配有班主任、管理机构、制度比较完整 |
配有班主任、管理机构、制度基本完整 |
班主任、管理机构、制度缺失 |
生活管理 |
学生课余管理 |
安全稳定、学生社团、食宿卫生、环境安全 |
学生稳定工作、学生安全 |
1、工作记录
2、食宿协议及安全 |
稳定安全无差错 |
稳定安全无事故 |
稳定安全无大事故 |
有隐患,发生大事故 |
办
学
效
果 |
办学规模 |
专业规模及学生 |
每年专业设置和招生人数 |
有一个以上专业,专业年平均招生30人以上,三年以上函授站有学生100人 |
1、办学时间
2、近三年开设专业
3、近三年在籍学生人数及专业 |
招生人数80人/年以上 |
招生人数50~80人/年 |
招生人数30~50人/年 |
招生人数30以下人/年 |
教学质量 |
理论水平和实际动手能力 |
及格率和优秀率 |
抽查、抽考 |
1、抽查、抽考
2、试卷、试卷分析
3、实习报告、毕业论文(设计) |
抽查、抽考合格,试卷、试卷分析完整 |
抽查、抽考比较合格,试卷、试卷分析比较完整 |
抽查、抽考基本合格,试卷、试卷分析基本完整 |
抽查、抽考不合格,试卷、试卷分析缺失 |
社会声誉 |
按期毕业率和用人单位评价 |
按期毕业率 |
按期毕业率,毕业学生跟踪 |
1、按期毕业数据
2、用人单位信息反馈情况 |
按期毕业率在85%以上,用人单位满意 |
按期毕业率在75~85%,用人单位较满意 |
按期毕业率在65~75%,用人单位基本 |
按期毕业率在65%以下,用人单位不满意 |
一
票
否
决 |
|
1、 违反国家教育方针,违反有关高等成人教育规定和违法乱纪行为
2、 违反办学协议和合同
3、 虚假宣传,并造成不良影响
4、 不按国家规定收费或乱收费,并造成不良影响
5、 不接受年检或评估
6、 管理不善造成重大事故
7、 使用盗版教材 |
|
;
本评估指标体系共有二级指标20项(其中重要指标15项,即表格 一般指标5项,即表格
)。
评估标准中给出A、B、C、D四级。评估结论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级,其标准如下:
1、优秀:A≥14,B≤6,C≤0,D=0;(其中重要项目A≥12,B≤2,有特色项目)
2、良好:A﹢B≥15,C≤5,D=0;(其中重要项目A﹢B≥12,C≤3)
3、合格:D≤3;(其中重要项目D≤1)
4、不合格:D≥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