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校外教学点:
根据《武汉轻工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条例》(轻工大继教〔2016〕10号)相关规定,我校将于近期启动2026级成教专升本学生前置资格核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范围
武汉轻工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6级专升本学生,具体核查名单以我校与各教学点核定的名单为准。
二、核查原则
1.前置学历必须属于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本科结业证书或以上证书,或取得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同等及以上学历证书。
2.前置学历的毕业时间不得晚于专升本报考时间。
3.前置学历与现用身份信息不一致的,须提供户籍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等材料,且证明上应该载明变更时间、变更原因及经办人和联系方式。
4.前置待查学生应当在入学首年完成核查。入学首年未能按要求提供核查材料或核查未能通过的,将不再受理并按退学处理。
5.如前置学历身份信息有误,请学生联系前置学历颁发院校办理信息勘误。
如不能同时满足以上1-3条件,不予受理。具体以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以下简称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国外学历认证报告核实的内容以及学信网显示结果为依据。
三、核查办法
通过学信网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核实学生提交的前置学历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以下简称认证报告)及国外学历认证书真实性。核查信息中显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与成考报名时的身份信息是否完全一致。如学生有两个及以上前置学历,只需核实其中任一前置学历,建议填报成考报名时填写的前置学历信息。
(一)信息完全一致
对前置学历信息核实无误的新生,须统一按照《武汉轻工大学2026级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新生入学报到流程》的要求,在指定平台完成线上审核。
(二)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等身份信息发生变更
核查中发现上述身份信息发生变更且变更时间在专科毕业之后,需将变更信息在附件1:《专升本学籍前置学历待查信息填报表》进行填报,同时提供:
1.前置学历证书原件扫描件、纸质复印件一式两份。
2.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底页及本人页或集体户口的原件扫描件、纸质复印件一式三份。
3.前置学历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自考或2001年及以前毕业的除外)以及“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等材料的电子PDF版及纸质复印件一式两份。
4.县级及以上公安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原件扫描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变更证明中需载明变更前后内容,变更时间、变更原因、并明确更改前后为同一人,以及经办人、联系电话等信息,并加盖单位印章。
5.如姓名变更,出生日期和身份证号没有变更,且户口簿曾用名为前置学历姓名的,只需要提供上述1-3项及个人情况说明原件、电子扫描件及复印件。
6.手写个人情况说明。情况说明务必详细说明发生变更时间及原因,个人签名,加按手印,附个人联系方式及日期,具体要求参考附件3。
7.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另行单独通知)。
(三)前置学历身份信息为军(警)士官证号
前置学历使用军(警)士官证号,报考我校专升本时使用的二代身份证。填报附件1:《专升本学籍前置学历待查信息填报表》(备注:军人身份信息+教学点名称),同时提供:
1.上述第(二)条中列明的第1—3条材料及份数。
2.提供身份信息变更证明材料一式三份,证明材料中需要明确前置学历所用的身份信息(军(警)士官证号)和学生报考时所用二代身份证及相关的退伍证所指为同一人。
(1)已退役的,证明材料由户籍所在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或目前在职的单位相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
(2)仍在部队服役的,由所在部队出具。
3.军人公民身份证号码登记表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档案部门印章),电子扫描件及一式三份纸质复印件。
4.手写个人情况说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具体要求参考附件2和附件5。
5.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另行单独通知)。
(四)前置学历为国外学历
前置学历为国外学历的,填报附件1:《专升本前置资格核查结果信息填报表》(国外学历+教学点名称),同时提供:
1.前置学历、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户口薄底页及本人页的电子扫描件及相应证件材料的纸质复印件一式两份。
2.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电子件、纸质复印件一式两份。
3.认证书网上查询结果截图打印件一式两份。
4.手写个人情况说明电子扫面件、纸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具体要求可参见附件3。
(五)如出生日期或身份证号码变更时间在前置学历毕业日期前,请学生到前置学历毕业院校做学历勘误,勘误成功后,专升本前置资格核查即可通过,我校不再单独受理。
四、呈报方式
(一)电子材料
1.文件主题格式:“2026级前置资格核查+教学点名称”。
2.电子数据内容:《专升本学籍前置学历待查信息填报表》(参见附件1)及对应学生的所有电子附件材料清单(参见附件4),报表填报说明参见附件2。
3.附件材料要求:电子扫描件格式参见附件5。
4.请先将上述材料准备齐全,然后登录指定平台,按照《前置学历审查材料上传操作指南》(附件7),完成相关信息填写后提交即可。
(二)纸质材料
1.电子材料审核通过后,按填报类别分类整理,相应学生的纸质材料按附件4顺序附在后,确保附件材料与报表中学生类型一致,注意“个人申请”和“信息变更”只接收原件。
2.纸质材料可报送或通过顺丰快递寄送,其他快递公司因不能及时送达办公室,可能延误数据上报,请谨慎选择。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提前部署
各教学点须高度重视本次前置资格核查工作,提前部署、统筹推进,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严禁不经核实即上报材料或单方面向学生承诺可注册学籍。我校将根据学信网反馈的前置学历待核查学生名单以及各教学点提交的待核查学生材料,进行专升本入学资格核验。初审合格者注册学籍,学信网可查学籍后即享有在校生权益;学信网暂未通过核查者,暂不享受相关权益。后期我校将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41号令)及《武汉轻工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条例》(轻工大继教〔2016〕10号)对核查未通过学生按退学处理。
2.按时完成,确保质量
此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教学点须在2026年3月31日前完成材料收集、初审及填报准备工作。学信网前置资格待核查名单公布后,各教学点按名单进行整理上报,确保材料真实、完整、规范,逾期或材料不全,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金老师
办公电话:027-83937399
邮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常青花园康居一路20号武汉轻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3号楼303教务办公室
附件:
1.《专升本学籍前置学历待查信息填报表》
2.填表说明
3.个人情况说明要求
4.《武汉轻工大学成教专升本学生前置学历线下复查报送材料情况登记表》
5.电子扫描件要求
6.《2026级新生各教学点前置资格待核查名单》(待学信网公布,暂按各教学点录取专升本名单进行)
7.《前置学历审查材料上传操作指南》
武汉轻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6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