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1、根据《武汉工业学院函授站学费收缴管理办法》(2011)37号文件有关要求,函授站需在每年4月底前完成学年注册,并缴纳管理费。
2、函授站上报学年注册报告(附件一)时,必须附上,学年注册统计表(附件二),学年注册名单(附件三)和缴费票据,以便后期备案核查。
3、达到毕业时间的学生,经我院学年注册审批完成后,将直接申报预计毕业,不需要函授站再进行报毕业操作。请函授站在“学籍管理”界面中的“待审批预计毕业生名单”中进行毕业资料的完善。
附件一:武汉轻工大学函授站点学年注册报告(样式).doc
附件二:武汉轻工大学成人学年注册统计表.doc
附件三:武汉轻工大学成人学年注册名单.doc